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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到了四年一度的世界盃賽事,每四年都會有不同的新球迷加入足球的大家庭,這篇要為大家介紹足球規則中的-手球

在足球比賽中,除了守門員可以在己方的禁區內用手觸球外,其他狀況下出現手球時,都要判罰對方獲得自由球。

根據規則,判斷手觸球犯規是以腋下作為界定,肩膀與手臂最上部份為分界線。並非每次球與手/手臂的接觸都是犯規的。
 



至於甚麼狀況下球員算是手球犯規呢?刻意用手/手臂去觸球,刻意指的是不自然且不合理的移動,導致球員的身體觸球面積擴大,這樣用手觸球是犯規的。守門員在離開己方禁區後用手觸球同樣是犯規。

過去最著名的手球事件莫過於馬拉度納的「上帝之手」,1986年的世界盃8強戰,阿根廷的馬拉度納高高躍起後用手臂把球打了進去,最終阿根廷以2比1擊敗英格蘭,該屆世界盃阿根廷也獲得冠軍。

另外是比較近代的手球事件為2010年的南非世界盃,烏拉圭在八強戰中面對迦納,兩隊1比1踢到了延長賽,延長賽的第120分鐘迦納在門前獲得大好機會,阿迪亞(Adiyiah)的射門卻被蘇亞雷斯(Suarez)在門前用手擋下,裁判也對蘇亞雷斯出示紅牌判他離場,但罰12碼的吉安(Gyan)卻未能將球踢進。

兩隊進入PK大戰,烏拉圭以4比2取勝晉級了四強,賽後蘇亞雷斯也表示他是不得已只能用手觸球擋下對方的進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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